摄图网_501439672_美国纽约日落时分曼哈顿下天际线和布鲁克林大桥的景色(企业商用)_副本
北美洲
一、 美国家庭团聚移民分类 |
Ø 受配额限制: 美国公民海外亲属移民: F1签证: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及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(等待时间:7年) F3签证:美国公民已婚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(等待时间:10年) F4签证:美国公民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(等待时间:10-12年) 永久居民(绿卡)海外亲属移民: F2A签证: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(等待时间:2.5-3.5年) F2B签证: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(等待时间:8年)
IR/CR1签证:美国公民申请配偶类签证(等待时间:14-18个月) IR/CR2签证:美国公民申请子女类签证(等待时间:14-18个月) IR5签证: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类签证(等待时间:14-20个月) K1签证:美国公民申请未婚配偶(未婚夫/妻)类签证(等待时间:8-10个月) K2签证:K1类签证受益人未成年孩子签证 K3签证:美国公民申请配偶类非移民签证(等待时间:10-12个月) K4:K3类签证受益人未成年孩子签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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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美国配偶移民 |
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: 1. 美国公民的配偶,不受配额限制 2. 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,受配额限制,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|
三、美国子女团聚 |
1. 美国公民子女,未满21岁,未婚,不受名额限制; 2. 美国公民子女,已满21岁,未婚,属于第一优先类; 3. 美国公民子女,已婚,属第三优先类; 4. 美国永久居民的子女,未婚,属第二优先类(离婚子女,视同未婚); 5. 美国永久居民的子女,已婚,不属于优先类别。 移民法对“子女”的解释: 1. 婚生子女; 2. 继子女,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,该子女未满18岁,就可拥有继子女的身份; 3. 非婚生子女,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,需存在真实血统关系; 4. 收养子女,养子女在16岁以前,由养父母合法收养,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。 父母不但包括生父、生母,也包括继父、继母、养父、养母。原则上,提出申请的子女,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。值得注意的是,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收养而终止,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后,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。 |
四、美国兄弟姐妹团聚 |
1. 美国公民,年满21岁,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,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,属于第四优先类别。 2. 美国永久居民,不能为其兄弟姐妹申请移民。“兄弟姐妹”,包括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姐妹,同父异母/同母异父的继兄弟姐妹,以及被领养的养兄弟姐妹。 |
五、如下亲属不能申请美国家庭团聚 |
1. 永久居民的父母 2. 永久居民的已婚子女 3. 永久居民的兄弟姐妹 4. 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孙子孙女辈 5. 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叔伯姑姑婶婶等 6. 被别人领养的美国公民,不能为自己的生父母和亲生兄弟姐妹申请移民 7. 亲属已非法入境或逾期居留在美国,提出移民申请时,应咨询专业移民律师 |
六、申请程序 |
1. 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,为申请人提交移民申请(I-130表格) 2. NVC签证中心审核 3. 等待排期 4. 美国领馆面试/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|